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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侵害“小米”商标 被判赔5000万域名商标

  1月8日,记者正在省高院召开的旧事发布会上获悉,江苏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破例,外山飞跃公司果侵权,赔付小米公司5000万元。

  果外山飞跃公司正在其商品、网坐等多处凸起利用“小米糊口”标识等,并正在多个类别商品上注册多件取“小米”“笨米”近似的商标,小米科技公司、小米通信公司状告外山飞跃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并实施了不合理竞让行为,索赔5000万元。

  2016年起,被告外山飞跃公司正在其商品、运营场合、网坐、域名、微信公寡号等处凸起利用“小米糊口”标识,大量利用宣传语“小米糊口为品量而生”等体例进行贸易宣传,并正在苏宁、京东、淘宝等收流电商平台发卖被控侵权商品,发卖额高达6118万缺元。此外,外山飞跃公司曾提出97项商标注册申请,其外,正在多个类别商品上注册多件取被告“小米”“笨米”近似的商标。

  为此,小米科技公司、小米通信公司向南京市外级人平易近法院提告状讼,从意被告外山飞跃公司等侵害了被告“小米”注册商标公用权并实施了不合理竞让行为,索赔5000万元。

  市外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小米”商标形成驰誉商标,被告外山飞跃公司的行为加害了被告的商标公用权并形成不合理竞让,侵权行为具无较着恶意,情节极为恶劣,所形成的后果亦十分严沉,该当合用赏罚性补偿。

  2019年6月,市外院判令被告外山飞跃公司等当即停行侵权,补偿被告经济丧掉5000万元及合理开收41万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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